胡经伟以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资产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,向本院申请对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,本院于2025年9月10日裁定受理。查明,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,期间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。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,已明显资不抵债。本院认为,根据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负债和资产情况,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,已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条件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,本院于2026年1月8日裁定宣告湖南华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。
特此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