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如下:
1、招标文件1.7预算金额:
原文为:
□[ ]元。
■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[8205751.84]元(含暂列金额390750.09元)。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,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。
□其它事项:[ ]。
现修改为:
■[7852137.18]元(含暂列金额373911.29元)。
□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[]元。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,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。
□其它事项:[ ]。
2、招标文件3.1最高投标限价:
原文为:
□[ ]元。
■暂定[8205751.84]元(含暂列金额390750.09元)。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。
□其它事项:[ ]。
现修改为:
■[7852137.18]元(含暂列金额373911.29元)。
□暂定[]元。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。
□其它事项:[ ]。
3、招标文件3.2招标工程量清单:
原文为:
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;《工程量清单》。
■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。
□其它事项: [ ]。
现修改为:
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;《工程量清单》。
□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。
□其它事项: [ ]。
4、招标文件15.4暂列金额:
原文中:
■按照[390750.09]元报价,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。
现修改为:
■按照[373911.29]元报价,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。
5、招标文件15.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:
原文中:
■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,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[277163.80 ]元报价,不得竞争。
现修改为: